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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驻马店中院在行动

2017-05-04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和全市精准扶贫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积极行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多次带领中院干警深入帮扶点实地考察调研。

5月3日、4日,驻马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长安一行来到中院帮扶的确山县三里河乡中店社区和刘店镇大孙庄村走访慰问,调研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在中店社区,张社军听取了中院派驻的第一书记李文龙的工作汇报,并详细询问了部分贫困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中店社区贫困户评议表觉会上,张社军要求,帮扶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紧跟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为精准扶贫事业尽职尽责;第一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调查研究各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及脱贫出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共同研究制定脱贫计划,帮助贫困户积极寻找脱贫致富的养殖、种植等适合当地、个人实际情况的脱贫项目。


     王长安主任带领帮扶干警来到刘店镇大孙庄村召开座谈会,同当地镇党委、村委负责同志及中院派驻该村的第一书记时瑞商讨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并来到贫困户家中详细询问他们的生活、生产当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们在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帮助的同时,要鼓起精神、自力更生,争取早日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的生活,并给每户困难群众送去了慰问金。


精准扶贫行动开展以来,驻马店中院紧密结合法院职能,细化工作举措,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力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扎实落实定点脱贫攻坚任务。选派30余名政治素质高的干警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并选派2名中层干部担任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班子成员先后多次深入扶贫联系点进行调研走访,张社军院长直接分包2名贫困户,其中一名贫困户已于2016年脱贫,另一名贫困户也在村里找到了清洁工这一政府购买岗位,有了稳定收入。

二是从严惩处涉扶贫领域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职务犯罪,确保扶贫款物规范发放;严厉打击扶贫攻坚中出现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最大限度保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涉扶贫领域案件。依法审理好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等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贫困家庭在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依法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案件,保护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院连续第八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涉及弱势群体的各类案件,对20名恶意欠薪者判处刑罚,为212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124万元。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到驻马店走访人大代表期间,为6名农民工代表现场发放近15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

四是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围绕贫困地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网上立案、诉讼风险提示、案件流程查询、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为贫困地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到精准扶贫对象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确保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2016年为110名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73.64万元,为300余名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150余万元。

 值班编委:刘耀强   责任编辑:于游  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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